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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事务管理(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)

发布时间:2023-05-23 浏览次数:

公共事务管理(学校及社会教育管理方向)

一、培养目标

      本专业培养能在教育行政机关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职业院校等从事教学及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,通过本专业学习,学习者能够:

  系统掌握教育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,熟悉公共事业管理的一般规律;

  熟悉我国教育管理的基本政策、法律、法规;

  具有运用教育管理专业的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分析和解决教育管理实践中常见问题的能力;

  具备从事中小学、幼儿园及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的教学、管理和咨询工作能力;

  具有科学的世界观、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,能够学习、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,成为德能兼备的教育管理工作者。

二、职业发展

      教育行政机关、幼儿园、中小学校、职业院校等从事教学及管理工作的人员。

三、专业特色

      注重案例教学,重视教育管理实践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的培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