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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维平

职称:博士

张维平,男, 1946年生,沈阳师范大学荣誉教授,博士生导师,教育学博士。

1979年我国的第一届教育学硕士;1985年我国的第一届教育学博士;我国教育法学科的开创者之一。主要研究领域为教育法学、比较教育等。现任全国成人教育学会教师继续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、全国教育政策法律专业学术委员会副理事长等。主持国家级、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,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,出版学术著作20多部。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、辽宁省优秀专家、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、沈阳市劳动模范等称号。1993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。

2004年、2016年分别担任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法学、教育政策与法律课程主编主讲教师,主编文字教材《教育政策与法律》(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,2016年)。